金黄肌肤盈露珠
少时不挑食,是长辈对我的赞誉。但上了年纪,发现体超重,血管大堵,三高时时预警,不得不从三餐进食开始把控,对食物“挑三拣四”,作为主食,玉米成为我中意的选择。
小时候吃过玉米,煮得酥软的玉米,一小口地啃下来,甜津津的,糯糯的,满口生香。坦率说,很喜欢这食物,粒粒金黄饱满,又似露珠盈盈,在上海上世纪七十年代能吃上,是有口福的。都说是从北方运来的,运费就不菲,我们平常人家,一年能吃上几次,堪称幸运的。不仅是煮,烤玉米也吃得香喷喷的,玉米粒嚼劲足,舌齿特爱,回味无穷。
那时对玉米还只知其一。后来到北方出差,玉米几乎餐餐上桌,玉米粥是常见的,好喝。细润的甜,柔嫩的香,绵延深长的滋味,大开胃口。玉米段放在火锅里煮,煮熟后的浓香,欲罢不能,吃出咂咂有味的音律来了。
这么好吃的美食,哪个地方有产,就是哪个地方的福分呀。我自然地想象。我想应该可以用上羡慕嫉妒之词的。
我现在每天都食两只拇指玉米。若与米面比,这从云南,陕西等地快递来的玉米,价格确实不低,但色面畅亮,颗粒匀称,小巧玲珑的,煮熟了吃,吃着爽嫩。文友小聚,我吃得少,也偏食,常点几段玉米。有一道菜,叫大丰收或曰五谷丰登的,就有玉米段。某日点吃,作家陈仓说,这在他们小时候几乎天天有吃,做粥的多,都吃厌了。吃得反胃了。这令我惊讶。他小时家境贫寒,生活在陕西商洛小山洼里,缺钱少物的,玉米却伸手即有,倒是给我上了一课。
我后来去新疆工作,常喝玉米糊糊,玉米也没少吃。渐渐地,对玉米也有了更多的了解。
玉米属一生高大草本,北方称其为苞谷、苞米、玉茭和棒子。曾有一位在黑龙江农场呆过的领导,常喜欢说熊瞎子掰苞米,掰一个,丢一个。 这个歇后语很形象,嘲讽的是做事顾此失彼,丢三落四,做不成事,是在瞎忙活。其实,玉米的学名叫玉蜀黍,这蜀黍如今被年轻人以偕音代称,倒十分有趣。
玉米是名副其实的长寿食品,其玉米素,各种人体重要的元素,如维生素,蛋白质,微量元素,不饱和脂肪等等,极为充足。它耐饥,抗氧化,促消化,调节血糖,食用功效属食物之王。
玉米还是吉祥的标志物。玉米金黄饱满丰润,如盈盈露珠,既有生活富足红火之意,又有子孙满堂,人丁兴旺之象征。
玉米全身都是宝。除玉米谷有食用之途,玉米穗,是主要的工业酒精和烧酒的原料。玉米杆,玉米叶,等,用于各种工业和生活用品,用于燃料,工业溶剂等等,可谓用途广泛。
玉米是喜温作物。最早,大约在唐宋之后,从海外引进,我国温度较高的地区,种植较多。
清代有诗,吟咏玉米。如王彰的《题画豆玉蜀黍》:雨过疏篱蟋蟀鸣。夕阳西下月初生。乡村风景秋来好,一架新凉话豆棚。罗衣初卸露黄胀,累累嵌成万颗珠。最爱佳名同菽粟,秋收满斛不输租。”
我也写过一首现代诗,题为《长成一只玉米多好》:“啃着一只玉米/忽然想,长成一只玉米多好/金黄的,阳光的肌肤/饱满丰润,如莹莹露珠/浑身是紧致的诗句/含蓄的有几分羞涩/像宝塔,又比天下所有的宝塔/新鲜,一种天然的清香/甜柔的可以迷醉大地/然后,会有一个爱他的人/不惜时光,一粒一粒/连啃带舔/吻遍他的全身。〞随意涂鸦,是对玉米的一种喜爱,已深入骨髓,录于此,亦贻笑大方。